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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警说事|网络不是法外之地!发帖辱警者已被拘留!

2017-09-12 平安镇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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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社会

总有少数无知且狂妄的人

他们目空一切

就连法律都不放眼里

把互联网当做是法外之地

最后的下场

当然是自食其果


无知!违法停车拒绝驶离

润州区黄鹤山路是我市严管道路之一,长期以来,违法停车现象较为突出,社会群众反映强烈,并一直被列为警方秩序管理重点之一。2017年8月16 日,赵某某驾驶车号为苏 LUCxxx 的机动车,在润州区黄鹤山路违法停车。经辅警队员劝导后,赵某某仍然拒绝驶离。民警随后依法以违反禁令标志,对赵某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,并记3分。


狂妄!公然发帖辱骂交警

当天下午,赵某某为发泄心中不满,化身网名“jianlovewen0”在本地一论坛发表题为《创卫期间镇江交警工作真的很 " 认真,负责 "》的帖子。发帖属于每个网民的自由,但如果严重歪曲事实,公然辱骂他人,就显然已经违法了。

(上图为赵某某发帖文字截图)

赵某某在帖中肆意歪曲事实,抹黑交警,并公然使用“二狗子”等侮辱字眼,可谓狂妄至极!


热议!点击近8万回复近5百

帖子中还附上了现场交警的照片及执法警摩照片,赵某某指向性非常之强。此帖一出,引发大量网友的关注和热议,目前的点击浏览量近8万人次,跟帖也有近500个。很多网友对赵某某发帖辱警行为予以规劝和严斥。

网友@南徐闲人:可以投诉、行政复议,甚至诉讼,但不能人身攻击。

网友@能者为师:奉劝楼主还是把贴删了,一会网警巡查到,直接电话通知你带上被褥到看守所报道就不好了。一来人家是正式Jcss。二来就是非正式JC,你也不好这样辱骂他人,罚都罚了,调整下心态,吸取教训。

网友@非著名律师:LZ因为违章被罚款就骂人家交警,赶紧编辑掉吧,网上也要注意言行,网上辱骂他人也是违法的。

网友@jk1032:就这素质,罚的好!

网友@景阳冈:就因为个违章,这样上网来骂,楼主是找事做啊,小心被拘留,赶紧删帖道歉吧。

面对众多网友的劝导,赵某某仍然执迷不悟,继续错上加错!


查办!交警报案网警落地查人

8 月 17 日,面对被赵某某公然网络曝光及辱骂,受辱民警发现该帖后前往辖区派出所报案。经镇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落地查人,查实论坛发帖用户“jianlovewen0”为赵某某,按照属地管辖原则,新区公安分局丁卯派出所民警负责立案调查此事。


拘留!网络不是法外之地

新区公安分局丁卯派出所民警很快查清了事实真相,赵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供认不讳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9 月 8 日,赵某因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,被新区公安分局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,并于当日被送往镇江市拘留所执行。


普法!妨碍民警执法违法

根据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,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,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: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第五款还规定,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镇江市公安局新闻中心

编        辑:曹伦平

校        对:仇亦非

审        核:黄春林

素材报送:新区公安分局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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